多地出台新规,勒紧“烂尾楼”
北京民心网:中新网8月9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7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保交楼”首入会议内容,也让其成为当下楼市的最大热点之一。
其中,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要现金流来源。对于预售资金的监管,作为管住“房地产账本”的重要抓手,也成为了近期各地热门的政策工具。

资料图:某商品房销售中心展示的楼房沙盘。 韩章云 摄
多地出台新规强化预售资金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指的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
日前,长沙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要求购房人交存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发放的按揭贷款等购房款,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监管账户,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测,对项目工程建设款实施重点监管,保证资金“留在项目、留在当地”,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
8月2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由购房人通过关联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POS机刷卡、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相应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私自截留、收存购房款。
作为房地产领域热门城市,长沙、东莞两地新规的出台引发了不小关注,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策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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