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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留学、驻外、涉密人员成间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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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8 08:37:20
来源:中新社

        北京民心网: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紧盯我党政机关、国防军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驻外机构等工作人员,以各种卑劣手段实施拉拢策反,危害我国家安全。结合多起案例特点,小编为您揭露一些间谍常用“套路”。

  “官方”身份贴靠留学人员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长期觊觎我留学人员群体。他们可能通过签证环节物色有价值的目标对象,以“签证官”或其他“官方身份”出现主动进行贴靠,利用留学生社会经验缺乏、防范警惕不足等特点,通过热情关心、提供小恩小惠等方式拉拢增进感情,伺机实施策反。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某国使馆人员以“签证审核”为由接触海归留学生郝某并与其保持联系。在该使馆人员诱骗下,郝某没能抵御诱惑,接受了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提供的多次宴请和兼职工作,陷入了对方圈套。回国后郝某继续按对方要求潜伏于我核心要害部门开展窃密活动。最终郝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投其所好胁迫驻外人员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将我驻外人员列为重点围猎对象之一。他们抓住其身处异国他乡、远离亲朋好友、内心偶感孤独以及较强社会交往需求等特点,利用各种场合对其进行情感拉拢、诱蚀腐化,一旦驻外人员放松警惕,落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甜蜜陷阱”,就可能沦为窃密“棋子”,对我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某驻外机构公职人员张某在某次宴会上结识了某境外企业家协会成员李某。此后,通过一次次联系,李某逐渐掌握了张某的不良嗜好,于是精心设计了一场“桃色剧本杀”,并以此威胁张某与其达成“合作”,有偿提供我大量涉密敏感信息。最终张某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到法律的严惩。

  街头攀拉“围猎”涉密人员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及其代理人将我党政机关、军队和军工企业、国防科研院所等部门人员视为目标人群,他们可能会徘徊于这些重点涉密单位附近,暗中观察出入人员、物色合适人选,伺机以问路、请教等理由进行攀拉搭讪,并不择手段建立联系实施拉拢策反。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某地国企员工张某在下班途中遇某外籍男子问路搭讪,张某出于好意为其指路,受对方蛊惑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该外籍男子多次联系宴请张某,并以推动境内外相关领域合作为由,请求张某提供单位内部资料,并称愿意支付咨询费,这一请求引起了张某的警觉,张某随即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反映相关情况。经查,该外籍男子系某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长期以虚假身份为掩护,在华从事情报窃密活动,张某的举报为侦破某案件发挥重大作用,得到了国家安全机关奖励。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反间防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每个人都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并肩作战、擦亮双眼,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才能更加坚固。

  ——常敲警钟。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应自觉提高反间防谍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意识素养,坚决抵制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密渗透破坏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共同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谨言慎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应牢记纪律无小事、交友有规矩,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慎独慎友,坚决不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或别有用心之人任何可乘之机。

  ——迷途知返。《反间谍法》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关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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