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任命李强为国务院总理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这是李强进行宪法宣誓。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根据大会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总理李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刘金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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