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宣传中心以无资金

低价六十万出售本站并同价出售多个著名网站(首页底部)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整治货车“拦路虎” 限高杆不得随意设

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9-06 08:15:46
来源:

       北京民心网:新华社沈阳9月5日电 

题:整治货车“拦路虎” 限高杆岂能随意设置

  新华社记者陈旭

  限高杆本应服务于民,但给百姓添堵现象仍屡有发生。在辽宁省营口市中小企业园周边违规设置了多处限高杆,进出园区货车受限,影响正常物流运输,货车司机怨声载道:“难道要靠轿车运输吗?”

  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问题线索,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六督查组4日赴辽宁省营口市进行实地督查。

  为解决货车通行违规限高杆这一“拦路虎”,2021年5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要求违规设施和卡点全面清除、保留设施和卡点全面公示、新增设施和卡点全面规范、安全监管措施全面创新,保障道路货运物流畅通。

  辽宁省营口市中小企业园附近一处2.5米限高杆。新华社记者摄

  督查组前往营口市中小企业园暗访,在位于园区附近的新新路南端发现了一处限高杆。短短10分钟,有7辆货车经过,车身较高的货车必须以非常慢的速度通过。其中一辆货车上只有司机一人,不得不频繁下车观察、上车操作,反复确认车辆与限高杆高度,最后徒手爬上车,拆除车厢防雨布挡板后才勉强通过。

  工业园限行?限高杆随意建?一名货车司机告诉督查组成员,有的限高杆存在多年,绕行要多走15公里;而且前方就是工业园,并非市中心,“市中心不让进也就算了,工业园也不让进?”暗访发现,当地违规限高杆随意设置高度,从2.5米、2.8米、3.0米、3.5米不等,且均没有公示牌,属于应当拆除的违规限高设施。

  另一名女性货车司机介绍,她还有三个路口就到目的地了,有限高杆过不去,只能掉头另找别的路。“上个月经过这里还没有限高杆,这次经过就有了,而导航并没有提醒此处存在限高杆”“我不知道哪条路没有限高杆,只能一路打听”。

  老百姓怨声载道的限高杆合规吗?督查组前期调查发现,营口市有关部门对道路限行原因、时间等公示不到位;在现场可以看到,宽广的双向六车道前方无任何高架、桥梁,道路处于城市郊区位置,两侧较为空旷,无道路施工等需要交通管制的情形。

  货车司机频繁上下车,反复确认车辆与限高杆高度,最后拆除车厢防雨布挡板后才勉强通过。新华社记者摄

  督查组从暗访转为明察,对营口市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督查组约谈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时,地方表示考虑环保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需求,实行限制通行和货车通行证管理。辽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还解释,中小企业园周边道路是园区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道路是企业修的,他们要保护道路,有权限制车辆通行”。

  督查组约谈时,严肃指出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畅通,严重妨碍货车正常通行。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违反了国家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的通知》关于“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的要求。

  督查组认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明确要求、专项整治正在开展的情况下,营口市部分路段仍然存在违规设置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问题,说明没有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当地政府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照四部门通知提出的“六个必须”标准,拆除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坚决整治违法新增或恢复设置设施和卡点的行为。对可能出现的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对于督查组指出的问题,营口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面排查违规设置的限高杆,按照相关要求全部拆除,全面抓好整改。据悉,当地对发现的八处违规限高设施,已于9月4日晚拆除。来源新华社(编辑杨志强)

>更多相关文章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人民商场网出售、人民商城网出售、中华军事网(关帝庙网)出售、华语新闻网(中华新闻网)出售、国民新闻网(国民网)出售
爱国宣传中心资金紧缺,欢迎各界爱国人士捐助。华语社收款地址:中国工商银行(621226 1717005970049)杨志强收
本网站发布宣传文稿,(网站首页)每篇文章宣传费伍百元,欢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发文 邮箱:903238507@qq.com
北京民心网:原《中华人民网》- 官网。版权所属单位:北京市华语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5MBT1R.
Copyright@2012-2032 北京民心网(中国民心网)联系电话:17071410443 、17611656736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语社: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 华语社邮箱: 903238507@qq.com 微信:zhonghuaxinwenwang
北京市华语社新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原办公电话:010-56184148因迁址无法使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华语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共同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