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谈囚犯监狱“纸面”服刑
强化背靠背检察,严防“纸面服刑”
操余芳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最后环节,是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186件,已纠正22822件,纠正率98.5%;共发现超期羁押案件2674人,已纠正2520人;对“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52415人,同比上升30.2%。
“在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地方容易发生‘减假暂’执行不当问题,有的地方甚至还发生过被判处监禁刑的罪犯一天监狱都没进过的情况。”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学院副院长曹阿民指出,此类“纸面服刑”问题,“会动摇老百姓对司法的信心”,“判了不执行,法律就没有公信力、没有生命力。”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分步组织开展了省内和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力求发现监狱的深层次问题。
“这是一种重大的工作创新。”曹阿民委员认为,跨省交叉巡回检察要制度化才能发挥更大效用,“由最高检临时指定交叉巡回检察地区和人员,实现背靠背检察,通过跨地区的检察监督至少可以发现一些问题,或许还能发现一些更严重的问题。”
一些服刑罪犯通过向监管人员输送金钱利益,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自己逃脱法律制裁打开“方便之门”。北京郭文思案、内蒙古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山东任城监狱玩忽职守案都是典型。因此,扎紧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篱笆”,是治理“纸面服刑”等顽瘴痼疾的必要手段。
司法公正是民心所向,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科技局局长杨远艳认为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侦查机关、当事人在同一个空间中,基于证据客观公正地认定事实,将刑事执行监督过程呈现在阳光之下,不仅能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还能让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公正。
前段时间的热播剧《巡回检察组》让巡回检察制度“热出了圈”,也让大众了解到了驻监检察室这一检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要确保刑事执行到位,严防“灯下黑”,检察机关刀刃向内,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工程技术实训中心主任王红军指出,检察机关敢于刀刃向内不仅是勇气,更是担当,“原来监狱是监督盲点,现在随着检察机关精细化履职,监狱执行监督日趋规范,‘纸面服刑’问题肯定会越来越少。”
来源检察日报(本报北京3月5日电 编辑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