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宣传中心以无资金

低价六十万出售本站并同价出售多个著名网站(首页底部)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湖南永州中院:对上访妈妈劳教决定不违法

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13-04-14 18:48:22
来源:

4月12日,唐慧走出法庭后掩面而泣。新华社发

  4月12日,唐慧走出法庭后掩面而泣。(新华社 发)

  昨天,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当天下午,法院宣布判决结果,认为原告唐慧的诉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驳回她的诉求。走出法庭时,唐慧掩面而泣。唐慧及其代理律师表示,收到判决书后将向湖南省高院上诉。

  十余媒体记者被阻法庭门外

  此案于昨天上午9点半开庭。据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向京华时报记者介绍,庭审现场72个旁听席位,唐慧只拿到5张票,除中央级媒体记者被允许旁听,其他席位均为法院所安排。而法院门口,来自全国各地十多家媒体的记者都吃了“闭门羹”。

  上午庭审过程中,唐慧方面提出两点诉求:一是请求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二是请求判决永州市劳教委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徐利平告诉京华时报记者,被告一方永州市劳教委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律师应诉,而劳教委主任由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兼任,其并未到庭应诉。在庭上,永州市劳教委承认劳教决定明显不当,但不承认违法。

  唐慧拒绝调解法庭驳回起诉

  庭审时,主审法官提出庭上调解,被原告唐慧方面拒绝。唐慧方面认为,被告一方没有足够的诚意。下午1点多,主审法官宣布休庭,进行内部合议,酌情决定是否继续开庭审理,以及是否宣判。

  下午4点45分左右,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原告唐慧的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京华时报记者连线现场人员获悉,判决宣告后,唐慧极度失望,走出法庭后,她蹲在地上一度失声痛哭,掩面而泣。但她说:“我还要上诉。”

  “我们的取证很充足,法律问题也讲得非常到位,对方也承认劳教决定明显不当,但我们还是败诉了。”徐利平说。

  不当却不违法律师称想不通

  对于此次败诉,唐慧的另一代理律师斯伟江也表示“想不通”:“劳教委承认劳教明显不当,但又不违法,这是自相矛盾,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

  目前,法院的判决书尚未下达。两位律师表示,对于胜诉本不抱太大希望,“可以想见,政府方面肯定有干预。但我们上诉肯定是要的,要讨个说法。如果法院不主持正义,那么正义只会在民间。”

  马怀德教授认为,“唐慧案”有着重要的“标本意义”,其引发的社会思考,使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社会共识变得越来越清晰——有助于推动法制建设。

  本版据京华时报 记者 李显峰 新华社 报道

>更多相关文章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人民商场网出售、人民商城网出售、中华军事网(关帝庙网)出售、华语新闻网(中华新闻网)出售、国民新闻网(国民网)出售
爱国宣传中心资金紧缺,欢迎各界爱国人士捐助。华语社收款地址:中国工商银行(621226 1717005970049)杨志强收
本网站发布宣传文稿,(网站首页)每篇文章宣传费伍百元,欢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发文 邮箱:903238507@qq.com
北京民心网:原《中华人民网》- 官网。版权所属单位:北京市华语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5MBT1R.
Copyright@2012-2032 北京民心网(中国民心网)联系电话:17071410443 、17611656736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语社: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 华语社邮箱: 903238507@qq.com 微信:zhonghuaxinwenwang
北京市华语社新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原办公电话:010-56184148因迁址无法使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华语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共同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