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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保障新业态人员休息权益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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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0 07: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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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民心网:完善法律保障新业态劳动者休息权

  记者调查发现新业态劳动者超时工作问题突出专家建议

  ● 记者走访20多位新业态劳动者发现,所有受访者每日工作时间均超过12小时且是常态,有的受访者为了工作经常一周无休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亟须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休息权益和身体健康,逐渐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体检制度、培训制度、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报酬基准制度

 

 

  □ 本报见习记者 孙天骄

  □ 本报记者   陈 磊

  今年38岁的郑乐(化名)在北京开网约车,是某平台的专职网约车司机,已经有5年的从业经历。他最初选择开网约车的想法很简单,“觉得时间自由,赚的还挺多”。

  然而,当他真正进入这个行业后发现自己错了。“现在基本上每天早上8点半出车,晚上12点左右才能回家休息,只要一睁开眼就在工作。”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像郑乐这样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份,我国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7800万人。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为社会所关注。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访20多位新业态劳动者发现,所有受访者每日工作时间均超过12小时且是常态,有的受访者为了工作经常一周无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新业态劳动者超时工作,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也使自身的休息权受到侵害,还破坏了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关系,亟须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来改变这一局面。

  主播连续工作14个小时

  半夜累瘫直播间椅子上

  “介绍完最后一款商品、关掉直播后,时间已经过了零点,我累瘫在了椅子上。”王路(化名)向记者回忆起自己的直播经历。

  当时,王路已经连续工作了近14个小时。摄像师开始收拾设备,老板从旁边走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扬声对大家说:“今天辛苦了,大家可以多休息一会儿,中午11点再来公司吧。”

  今年25岁的王路,2019年9月进入一家电商公司工作,成为一名电商主播。公司跟他签约时明确要求,每周要确保3至4天的直播,直播时间从晚上6点到晚上12点。

  但这并非王路的所有工作时间。事实上,在有直播的日子里,王路需要上午10点左右到公司,然后准备选品、走过场、背台词。“专职主播一般每天都得直播6个小时,有的主播是一次性直播完,有的主播是分两次直播完。我选择后者,每次直播3个小时。”

  在没有直播的日子,他也不得空闲,而是要转做运营或客服之类的工作,“基本上一周只能休息一天”。

  “如果临近‘双11’‘6·18’等大型购物节,主播可能一个月只能休息一天,甚至一个月都没有休息日。因为电商主播竞争非常激烈,你不直播‘人气’等数据立马就会受影响。”王路说。

  为了更好的发展,今年2月,王路从电商平台离职,与一家网红经纪公司签约,开始做自媒体运营——用他的话讲,就是从一个“坑”跳到了另一个“坑”。

  自媒体行业竞争也异常激烈。王路接手了一个生活科普类短视频账号,他既要负责写拍摄短视频的脚本,又要负责协调拍摄细节,等视频上架后还要负责推广和与粉丝互动。

  在王路运营期间,账号涨粉近40万人,粉丝互动量最多的一条短视频,点赞数达到32万人次。这时,网红经纪公司又要求王路转型电商直播带货。

  “在每天8小时直播之外,我还要考虑给自媒体拍视频的工作,每天过得都很痛苦。”王路说。

  今年6月,王路从网红经纪公司离职,只身前往杭州某互联网公司工作。

  说起离职的原因,王路称,一方面,是工作压力太大,直播工作要求主播在镜头面前保持一个亢奋的状态,每天要维持6至8个小时,对身体来讲是一个挺重的负担;另一方面,这种长时间工作影响了正常生活,使他没有时间参加社交活动。

  每单0.3元月收入3000元

  快递员没时间陪伴家人

  像这样长时间、高强度工作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不止王路一人。

  今年44岁的孙先生在山西运城从事快递工作已经5年多了。接受采访的当天是个周日,他仍然早上8点起床,然后赶到站点,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

  “上午9点左右上班,几乎一整天都马不停蹄,到晚上10点左右才下班回家,一年到头也休息不了几天。”孙先生说,“干快递这行的,基本上都是这个作息时间。”

  为什么每天工作这么长时间?

  “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有派件数量的考核要求;另一方面,派件一旦超时,有人投诉的话,要赔不少钱。”孙先生说,他最怕听到“投诉”二字,“投诉一单,一天白干”。

  因为孙先生所在地以水果、麻花等特产闻名,加之近年来越来越多农户开始做电商,帮忙邮寄成箱的特产,就成了孙先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成箱的特产重量不轻,而频繁的弯腰搬箱装车动作,也让他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等“职业病”。尽管医生叮嘱他要尽快治疗,但在孙先生看来,他的工作并不允许他去治病——目前站点就他一个人。

  每天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工作上,无法陪伴家人,让孙先生感到无奈:“老婆孩子都抱怨过,家里有事赶不回去,连朋友之间一起吃个饭也抽不出时间。”

  不干这份工作行不行呢?

  孙先生说,他所在的快递公司没有提供社会保险,他所有的收入就是靠每一单0.3元积累而成的,目前每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而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别的工作他也干不了。

  小李今年28岁,4个月前在天津注册成为某外卖平台的骑手。

  在他看来,自己几乎把醒着的时间都用来送外卖了:系统派单、去店里取餐、按时送到顾客手中。成为外卖员后,他给自己每天安排的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晚上12点,中午和下午各休息半个小时。

  “因为工作量和收入直接挂钩:每完成一个订单可以获得8元,要确保每天接40单至50单,收入才过得去。而且一般晚上10点以后跑外卖的骑手少了,夜宵订单又多,竞争没白天那么激烈。”小李说。

  工作中,小李最怕遇到顾客不接电话的情况。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出餐很慢的店家,同时还被平台派了其他单子,好不容易拿到餐,到了地点又联系不上顾客,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最后,两个单子因超时被扣20元。“当时真的很想哭。”小李说。

  作为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郑乐最多的一天接到过50单,按照平台规定,每一单平台抽成20%。郑乐平均每个月挣两万元左右,扣掉租车等费用后到手1万元多一点。他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刚上小学,一个去年才出生。

  据郑乐介绍,他认识不少同行,大家交流后发现每个人的日程都很相似:每天早上8点准备接单,因为这段时间是上班高峰期,单量多;之后一直保持接单跑车的节奏,直到晚上七八点赶下班晚高峰。之后,有人会选择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更多的人为了多赚钱,会继续工作两三个小时。“没办法,要想挣到钱,就只能花更多时间跑更多的单。”

  工作和休息界限不清晰

  创新制度平衡工作休息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告诉记者,新业态从业人员超时工作是一种普遍现象。而工作时间过长会导致劳动者过劳,长期过劳则会带来身体上的损害,“超长时间工作容易导致劳动者沦为一个工作的机器”。

  “超时工作影响了从业人员的休息权,破坏了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关系。传统就业的工时制度是平衡生活与工作的基准和保障,新就业形态不应放弃这一制度目标。”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李海明说。

  在沈建峰看来,新业态从业人员超时限工作有其产业发展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和技术方面的原因。他解释说,新业态从业人员多通过平台等进行工作,在线时间比较灵活,其工作时间计算很难通过既有的按时上下班的工时计算规则来完成,需要进行专门的制度设计。另外,工时计算还涉及工资标准问题,这会进一步增加制度设计的难度。

  “新业态和传统的工厂就业在工作地点和过程控制上有明显的不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作和休息的界限是不清晰的。”李海明说,二者之间时间界限不清晰,等待接单的时间就属于工作和休息的中间状态;空间界限不清晰,工作地点是开放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超时限工作尚需要新制度来规范,而不宜简单照搬传统工时制度。

  “从长远来看,规范平台算法和劳动定额管理规则是解决超时工作的必要方向。另外,产业内部形成共同的底线性竞争规则也是必要的。”沈建峰说,应尽快建立对平台算法、劳动定额等进行合理性控制的制度,可以采取国家劳动基准的模式、算法和道德委员会审查的模式或者类似集体协商的模式,或对此进行组合适用。

  李海明建议,从规范平台、落实平台责任的角度限制超时工作和保障休息权利。例如,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禁止平台之间的低价竞争、限制平台以排挤对手为目的的不可持续的补贴;从工会法的角度,发展行业工会和地区工会,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休息福祉提供社会化的服务机制;从劳动法的角度,应该将平台的控制和企业规章制度纳入劳动法的审视范围,从而实现对新业态劳动者的非歧视性保护。

  “设定工时标准,禁止恶性竞争,提升单位时间内的劳动收入,这是实现工作和休息平衡,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休息权的关键。”李海明说,政府和工会应该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中间休息提供公共设施和便利;平台和企业应该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作过程进行人性化设计,而不得以精算为基础进行超限施压。

  “亟须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休息权益和身体健康,应该逐渐向传统的劳动保障制度看齐,逐渐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体检制度、培训制度、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报酬基准制度。”李海明说。来源法制日报(编辑杨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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